討債不成洩債務人女友個資 機車行老闆被起訴
洪姓機車行老闆向黃男索討欠款不成,把黃男的張姓女友個資傳給黃父,盼逼黃男出面還錢。基隆地檢署認定,洪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將他起訴。(示意圖)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洪姓機車行老闆向黃男索討欠款不成,把黃男的張姓女友個資傳給黃父,盼逼黃男出面還錢。基隆地檢署認定,洪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將他起訴。
起訴書指出,洪姓男子在彰化縣伸港鄉開機車行,曾因協助張姓女子機車貸款,而取得張女的出生年月日、連絡電話等個資,與張女母親、與張女哥哥的名字與聯絡電話。
洪男明知張女提供的個資,只能在辦理機車貸款上使用,卻因向張女的黃姓男友索討欠款不成後,想起張女申辦機車貸款時,曾提及她平日與黃男、黃父住在一起,就像是一家人。
洪為了討債,傳張女的個資給黃父,盼藉此迫使黃出面還債。黃父收到簡訊後告知張女。張女據此控告洪違反個資法。
檢方調查時,洪男辯稱,張女曾說她與黃男、黃婦住在一起就像是一家人,所以才傳簡訊給黃父。
檢方認定,張女與黃父的關係就算是一家人,也不可把張女的個資傳給黃父,何況張女與黃又只是朋友關係,因此認定洪男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將他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