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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網友控性侵不起訴 他竟到對方臉書嗆姦殺

新竹地院。(記者蔡彰盛攝)

新竹地院。(記者蔡彰盛攝)

2021/12/14 14:55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陳姓男子先前被女網友小梅(化名)控訴性侵,經檢方以嫌疑不足不起訴後,小梅心有不甘且為蒐證,在臉書貼文公開指控陳男指姦,沒想到陳男竟在下方留言「手指性侵你,太便宜你,這次會姦殺你!」新竹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刑6月。

判決書指出,陳男2016年間透過網路交友軟體認識小梅,小梅曾控告陳男性侵,經桃園地檢署認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訴處分確定。小梅不甘心且為蒐證,2019年12月6日晚間在臉書公開貼文「請記者來採訪,一定要把陳男手指性侵我,臉書騷擾我,司法不公報導出來,我沒有做錯事情。是陳男欺負我,我是被害人,他是強姦累犯,被關8年,一定要鬧大!」

陳男隔天在小梅臉書貼文下留言「手指性侵你,太便宜你,這次會姦殺你!」

陳男矢口否認恐嚇犯行,辯稱該留言並非他所為,是小梅造假。

法官審酌陳男素行不佳,因與被害人間妨害性自主糾葛,未能理性處理個人情緒,竟透過臉書留言傳送文字訊息恫嚇告訴人,使人心生畏懼,加上始終否認犯行,最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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