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機車不成又開瓦斯與警對峙 吸毒男判8年半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鄭姓毒品列管人口今年4月22日晚間酒後,行經基隆市復興路見巡邏警車經過,擔心被警察逮捕,闖民宅偷走麵包刀及玉器,再拿刀搶走路人機車,卻不慎撞車。鄭男跑到一旁麵店借車遭拒,逃逸時卻不慎跌落廚房。鄭男見警抵達,開瓦斯威脅,幸警、消聯手將他制伏。基隆地院認定鄭男觸犯強盜等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半。
檢警調查,鄭男案發當天因有飲酒,穿著內褲走在街上,發現警方巡邏至自己身邊時,擔心被警帶走,隨即偷走路旁雞排店的剪刀,接著又敲破附近民宅落地窗,進到屋內取走麵包刀及馬造型玉器。
鄭男用腋下夾著玉器,一手拿著麵包刀走出門外,看見鄧姓騎士剛好準備要離開,立刻坐上後座,要求對方要載他一程;鄧姓騎士見鄭男手上拿刀不敢輕舉妄動,但也不願將車交出去,雙方一度在現場對峙,鄭男揮刀恫嚇,嚇得騎士稍向後退,車子被騎走。
鄭男剛搶到車,左轉時又撞上路人的電動機車,只好棄車逃逸,跑到路旁麵店向老闆娘借車,遭拒絕後,見老闆娘關上玻璃門,又從隔壁爬進麵店夾層,卻不慎踏破輕鋼架,跌落後方廚房。
因警方趕抵,鄭男見無處可逃,竟打開瓦斯桶,阻止警方進入,並要求警方讓他離開,要員警幫他準備機車。
警方假意配合找來警用機車當作籌碼,見消防隊員戒護完成,一看見鄭男出現立刻請消防隊員射水控制其行動,並向前壓制,成功將人控制避免意外發生。
鄭男被逮後向檢警辯稱,自己並沒有揮刀搶車,但有向車主「借」車,對方雖稱不同意,眼見車上有鑰匙就將車騎走,且該機車自己騎了約50公尺就撞牆摔倒。
法官審理後認為,鄭男偷走雞排店剪刀,已觸犯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30天;另犯毀壞門窗侵入住宅竊盜,判處有期徒刑9月;強搶機車部分,則犯攜帶兇器強盜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另洩漏瓦斯對峙部分,犯漏逸氣體罪,判處有期徒刑7月,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