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男嗆警「拗蠻」被噴辣椒水 還向檢告狀「警在我面前吃便當」
蔡姓男子不想簽收罰單,在肉粽店前大喊「警賊仔拗蠻」、「你警賊仔攏很大」。(民眾提供)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去年10月蔡男違停買東西吃被警方驅離,他不滿被開單在現場對李姓警員咆嘯3次「凹蠻」,警方為制止他的情緒,噴蔡男辣椒水並上銬移送妨害公務,結果蔡男怒告傷害、侮辱、強制、誣告及瀆職,在開庭時,還向檢察官投訴,李員在他面前吃便當,不過當時李員澄清,也有幫蔡男叫了便當,但蔡男不吃還指稱他是「殺人兇手」,後來5罪全都不起訴。
蔡男去年10月把轎車停在安南區安和路上的待轉區買肉粽,警方看見這樣嚴重的違規,當下鳴了警笛,但是蔡男見狀繼續買粽子,依據當時情況,警方可依據道交條例第60條「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開出最高1800元的罰單,但警方體諒蔡男替父母買肉粽,開了未繫安全帶,最高1500元的紅單。
不過蔡男不但拒簽紅單,還在現場咆哮「警賊仔拗蠻」、「這樣也要開單」,引起周圍的人的注意,李姓警員認為,在多人圍觀的情況下,蔡男的言行侵害了警方執勤的公權力,因此警告他不准再說「拗蠻」,而且「警賊仔」這個字眼有侮辱的意思,但蔡男連續說了3次「拗蠻」,所以李員將蔡男銬在路邊鐵柱上,並對蔡男噴了辣椒水。
蔡男被帶回警所後,繼續咆哮,並指控李員是「殺人兇手」,這引起警所內的警員對蔡男反感,不過因為是中午休息時間,為了維護人權,替蔡男叫了便當,但是蔡男並沒有吃,只是繼續咆哮,直到警方將他依法移送。
事後,蔡男對李員提告5罪,開庭時蔡男還向檢察官投訴,李員在他面前吃便當,對他投射鄙視的眼神,不過李員解釋,當時是午餐時間,警察也需要吃飯,同時也幫蔡男叫了便當;後來,蔡男提告的5罪,在上個月檢方都做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