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當健身教練偷吃店長「坐上面搖到噴水」 他崩潰求償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一名丈夫去年發現擔任健身教練的陳姓妻子,與同樣已婚的易姓店長透過IG傳送情色訊息,包括「練了深蹲半輩子,只為了坐到對的人」、「不敢頂撞哥哥,只想被哥哥頂撞」,「要不要來我家,我有秋琴給你烤」,才驚覺自己戴綠帽,憤而對2人求償100萬元。士林地院審結,認定2人確實侵害配偶權,判應連帶賠償丈夫35萬元;可上訴。
丈夫主張自己與陳女2013年結婚後育有1女,而陳女自前年11月起在健身房擔任教練,因而認識易姓店長,但2人竟不顧已婚身分,自去年5月起至同年10月間,多次利用健身課程空檔,在健身房、各自住處上床,甚至車陣,還透過LINE互傳清涼曝露照片,並用IG互傳露骨性暗示訊息
丈夫也說,2人還為免被各自配偶發現,共同撰寫Google雲端文件方式留言傳情,除互稱「寶貝」、「想你」、「愛你」等語外,雙方宛如情色小說般對話包括:「我現在小紅來襲,也想吃嗎?」「每次高潮前都還會在漲的更大,每次在上面搖感覺你快忍不住你都故意往後不讓他更進入我的時候」「當你肉棒從我身體磨蹭出濕熱的水時你怎麼碰怎麼敏感」「每次妳坐上面搖到妳噴水,水順著我的棒棒流下」。
但2人透過律師解釋,丈夫提出陳女的LINE、IG訊息截圖,並未顯示易男真實姓名,且內容除多張照片及轉貼文外,也只是一般友人間的玩笑話,至於Google雲端文件,並無製作者姓名,更無2人名稱,可見並非2人共同編輯,再者,丈夫提出的錄音檔,僅有丈夫一人自言自語稱2人發生性行為,但陳女並未承認與易男發生性行為,可見是丈夫純粹一箱情願認定。
士院審理後採信IG訊息與Google雲端文件均為陳女與易男互傳內容,認定2人侵害配偶權,審酌雙方身分地位及經濟情形,判2人應連帶賠償丈夫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