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藉探病辯稱按摩 色男對癌婦上下其手慘了
男子侵犯癌婦被高雄高分院判罪,上訴被駁回定讞。(情境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屏東縣男子阿榮(化名)涉嫌假藉探病,對鄰居罹患癌症婦人伸出狼爪,碰巧被她返家女兒撞見他正在穿褲子,經高雄高分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經上訴最高法院被駁回,檢方將通知他到案執行。
判決書指出,被告阿榮與被害人小茹(化名)為鄰居、遠親關係。2019年4月16日上午8點多,阿榮攜帶餅乾進入屏東縣小茹住處房間後,見她因健康狀況不佳躺臥在床萌生淫念,涉嫌伸手撫摸其胸部。
小茹被突如其來的動作嚇到,撥開阿榮的手,並出言拒絕,不料他卻變本加厲,脫下自己褲子至膝下,欲強拉她的手觸碰其陰莖,遭到小茹拒絕將手抽回。不久,小茹的女兒返家,撞見阿榮正在穿褲子,立即持手機拍照並追問,阿榮則心虛趁機逃離現場。
屏東縣內埔分局受理報案後,將阿榮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並起訴。
阿榮應訊辯指稱,他帶餅乾去看小茹,見她生病躺在床上疼痛難耐,好意為她按摩小腿,緩解其身體的不適,絕無侵非禮之意。
屏東地院依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判處阿榮有期徒刑3年6月,他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改依強制猥褻罪,處徒刑10月,並上訴最高法院被判決駁回定讞,屏檢收到卷宗後,將通知他入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