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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元買到臭酸便當 大媽抓狂拿便當砸自助餐店員被罰1萬

高雄一名婦人疑似買到臭酸的油雞便當,竟拿便當砸店家被罰1萬元。示意圖(資料照)

高雄一名婦人疑似買到臭酸的油雞便當,竟拿便當砸店家被罰1萬元。示意圖(資料照)

2021/12/09 10:13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61歲荊姓婦人到自助餐店買了一個80元的油雞便當,回家塗備享用時,荊婦認為油雞腐敗發臭,她拿便當回去店裡理論,雙方起口角衝突後,荊婦拿便當砸店家被告公然侮辱罪,法官認為此舉已侮辱他人人格,判荊婦1萬元罰金。

判決指出,今年3月29日中午,荊姓婦人到鳳山區某自助餐店買了一個80元的油雞便當,她包完便當準備回家吃午飯時,她自稱打開便當就飄來一股酸臭味,仔細查看後,發現臭味來源是便當盒裡的油雞,害她食慾大減,氣得拿著便當回自助餐店理論。

荊婦回到自助餐店後,指責店家拿臭酸的油雞賣給客人吃,鄭姓負責人也不滿,直指自家食材都是當天新鮮肉品製作,不可能拿臭酸的食物出來賣,雙方各執一詞在店裡吵得不可開支,荊婦見店家態度強硬,竟直接拿便當往鄭女身上砸去。

鄭女被砸便當後不滿,拿著店的監視器畫面直接上警局提告,高雄簡易庭審理時,荊婦對案情避重就輕,不肯承認自己犯錯,法官認為她拿便當砸人的舉動,已侮辱他人人格,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判罰1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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