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院法官鉅額財產來源不明被免職 轉任律師後又被停職
士林地院前法官陳梅欽。(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士林地院前法官陳梅欽,前因騷擾同事而被免職,轉任律師後又爆出擔任法官期間有上千萬元的不明財產,除被起訴、移付懲戒,日前又被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職。
陳梅欽前因為稱讚女同事「事業線不錯」、露胸肌、不實申報加班等違失,而被職務法庭免職。陳梅欽轉任律師後,卻被士林地檢署查出,他在擔任法官期間,有多筆鉅額現金出入自己與配偶帳戶,高達1537萬元,與收入顯不相當,訊問後又未交代來源,因而依財產不明來源罪起訴。
士林地院分案後,除了開庭審理,另移請法官評鑑委員會討論。法評會認為陳梅欽身為執法人員,卻多次且長期以「現金」進出方式製造金流斷點,且於偵查、審判及法評會調查時,仍無法具體說明清楚各次現金來源,甚至還以高利放款等語置辯,傷害司法形象莫甚於此,決議再次移請職務法庭,建議撤職。
此外,士林地檢署把案子移交律師懲戒委員會審查,律懲會認為,陳梅欽不實申報加班,嚴重損及司法從業人員基本必備的自律自重,難以確保律師與委任人間的高度信賴關係與誠信性。
律懲會解釋,委任人對於律師職務的核心事務,通常無法眼見為憑,只能憑藉律師個人的誠信及彼此高度信賴,為了確保律師必要誠信度及委任人利益,委員們決議停止陳梅欽執行律師職務。可請求覆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