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台大政研所縣議員鄭昱芸貪污判7年4月 判決書內容曝光

新竹縣芎林鄉無黨籍縣議員鄭昱芸。(取材自縣議會官網)

新竹縣芎林鄉無黨籍縣議員鄭昱芸。(取材自縣議會官網)

2021/12/03 15:03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有台大政治研究所學歷的新竹縣芎林鄉無黨籍縣議員鄭昱芸,被控將友人與其子申報為假公費助理,藉以詐取公款22萬餘元,經母子出庭詳述過程,鄭女仍矢口否認,新竹地院認為她「犯後毫無悔意,無從輕量刑空間」,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犯罪所得沒收。稍早鄭昱芸則發表聲明表示對判決結果深感遺憾,必定上訴爭取清白。

判決書指出,鄭昱芸於2018年底至吳女的工作室,商議申報她為虛假公費助理,而該補助費詐領後歸鄭昱芸所有,經吳女同意,縣議會從當年12月25日起僱用吳女為公費助理,鄭昱芸因而詐得11萬6987元。

鄭昱芸與吳女在2019年3月,合意申報吳女的兒子陳男,接替吳女所掛名的虛假公費助理,而該補助費詐領後歸鄭昱芸所有,鄭昱芸因而詐得10萬7560元。

事後吳女、陳男對犯罪事實均坦承不諱。鄭昱芸則辯稱母子均是實質助理,辯護人更聲稱母子並非富足,難以想像會不收取薪資而當義工,母子供詞有諸多瑕疵而不可信。

合議庭審酌鄭昱芸為高學歷知識之士,經歷新竹縣芎林鄉鄉民代表等職,現為新竹縣議員,受有俸費,本應恪盡行使監督縣政及審核縣規預算等職權,守法循矩,謀求公益,惟為逐私利,明知未實際聘用吳女母子擔任議員公費助理,仍以人頭助理方式,不實向新竹縣議會申報為助理,藉以詐領財物,罔顧選民所託,顯不可取;且鄭昱芸犯後未能體認自己所為不對,在事證明確情況下,仍一再否認犯行,足認犯後毫無悔意,無從輕量刑空間。

最後合議庭將鄭昱芸依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22萬4547元沒收。

另審酌吳女平日熱心公益,於政府活動、學校或慈善事業擔任志工、義工,有感謝狀等可證,考量母子犯後始終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並因此查獲鄭昱芸,且願在法院審理中到場作證,陳述自己見聞犯罪事證,依法接受對質及詰問,因此就母子犯行均依證人保護法規定,免除其刑。

鄭昱芸發表聲明指出,對她不實指控的吳女母子,供述充滿瑕疵,她曾多次請求准予拷貝或檢視共同被告偵訊光碟,但法院都未允許,事實調查及程序保障未臻周延,難認公允。

對此新竹地院於判決書中指出,吳女於審理中指稱,鄭昱芸的助理、家人散布偵查筆錄,有人提醒她要注意兒子陳男的人身安全,讓她每天提心吊膽,合議庭認本案情形已不足以保護證人隱私與安全,況本案已交互詰問證人完畢,已保障辯護人與被告的對質詰問權,吳女母子就本案重要情節供述,前後大致相符,未見有明顯瑕疵,認為鄭女聲請無必要且有延滯訴訟之虞,因此不予准許。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