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秒連敲7下!男拿榔頭攻擊親姊頭部 判5年2月
顏男涉持榔頭攻擊胞姊,被高雄高分院判刑。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顏姓男子自認姊姊欠債不還,涉嫌手持長33公分的榔頭,攻擊她頭部倒地後,仍持續重擊,8秒內連續敲7下,被高雄高分院依殺人未遂罪,處有期徒刑5年2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顏男自認姊姊欠錢不還,雖屢經催討仍置之不理,乃於2020年6月3日上午9點20分,騎機車前往高雄市苓雅區建民路她女婿經營的保養廠外埋伏,等待姊姊現身報復。
4分鐘後,姊姊開車駛抵保養廠後,顏嫌即戴上安全帽,並將預藏的榔頭放在背後尾隨進入,她原以為是客人上門,趨前打招呼,等走近一看,發現是弟弟手持榔頭,驚覺有異,連忙後退數步抵擋,頭部卻遭重擊多次。
姊姊遭攻擊後,大聲呼叫,經在旁人的協助,合力將顏嫌制伏,始倖免於難。警方接獲報案抵達現場,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起訴。
顏嫌供稱,他只是想教訓姊姊,所以僅輕輕敲頭部一下,也只有一處傷痕,否認有殺人犯意。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開庭,勘驗監視光碟,發現顏嫌持榔頭攻擊姊姊頭部4下,見她倒地後,又補上3下,8秒內連續持敲7下,構成不確定故意殺人罪,量處徒刑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