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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4宗林秉樞「刑事舊案」全被起底 3案與行車糾紛有關

涉嫌對立委高嘉瑜家暴的林秉樞,被羈押禁見後,目前入住台北看守所「忠三舍」。(資料照)

涉嫌對立委高嘉瑜家暴的林秉樞,被羈押禁見後,目前入住台北看守所「忠三舍」。(資料照)

2021/12/02 11:44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遭男友林秉樞家暴,事件曝光後,林秉樞已被新北地檢署聲押禁見獲准,現於台北看守所羈押中,入住有「名人套房」之稱的「忠三舍」;關於林秉樞歷年所涉及的刑事「舊案」,無論是他「提告」或「被告」,已知台北地檢署就曾偵辦過4案,其中與行車糾紛有關的互控訴訟有3案,堪稱「戰功彪炳」。

關於北檢偵辦的4案,以時間排序,最早發生於2007年,當年僅29歲的林秉樞,擔任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擎天大廈」的管理委員會主委助理,卻因故與何姓大樓管理員起爭執;何男指控,2007年8月8日早上10點多,林秉樞涉嫌在大樓內推他,還出手毆打他的左眼,造成他左眼眶鈍挫擦傷及瘀腫,他為此控告林秉樞傷害罪。

林秉樞當年否認動手,辯稱自己與何男起口角後,遭何男追打,他沒有反擊也沒打何男,是何男追趕他時,不慎在樓梯上自摔跌倒。北檢當時傳喚周姓、高姓等2名目擊證人,2人的證述均與林秉樞所述情節相符;檢方另勘查何男的左眼傷勢照片,僅左眼下方有瘀傷,不像是被拳頭毆擊所造成,因此認為全案只有何男的片面說詞,認定林秉樞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

第2件發生於2016年2月7日下午3點多,林秉樞當時開車載謝姓前女友,行經北市大安區市民大道4段72號的敦復停車場時,林秉樞與林姓男駕駛發生行車糾紛,他被林姓男駕駛指控,涉嫌拿木棍下車,以台語飆罵對方「你是在叭三小」,之後還朝對方吐口水,將林姓男駕駛逼到牆角約3至5分鐘,最後還使出「鎖喉功」。

當時林姓男駕駛指控,他逃回車上後,又遭林秉樞強拖出車外,林秉樞還恐嚇「會查出你家住址,對你小孩不利」、「你完蛋了,我今天是一個人,你有家人,可以陪你玩」;林秉樞雖否認恐嚇對方,還辯稱遭對方嗆「要玩死你」,仍吃上公然侮辱、妨害自由、傷害、強制及恐嚇危害安全等官司。不過北檢當時傳喚林秉樞的謝姓前女友、簡姓停車場管理員,2人均否認聽到林秉樞曾出言恐嚇,也稱沒看到林秉樞動手行兇,因此認定全案的事證不足,將林秉樞不起訴。

第3件則是林秉樞不滿林姓男駕駛控告他恐嚇等罪,也反控林姓男駕駛涉嫌誣告;不過,北檢勘查影像模糊的監視器畫面,發現事發當下,林秉樞確曾將左手放在對方的右肩或頸部之間的位置,對方也有出現預備揮拳反擊的動作,之後即前往北市聯合醫院仁愛院區驗傷,經醫師診斷確有右頸10乘以6公分的紅腫瘀傷,無法排除林秉樞當時出手靠近對方時,有觸碰到對方的可能,對方則因林秉樞的行為,主觀上認為受到壓制或攻擊,因而對林秉樞提出傷害等告訴,並非虛構事實、憑空捏造,因此認定不構成誣告,將林姓男駕駛不起訴。

第4件也是因相同的行車糾紛所衍生的官司,林秉樞控告林姓男駕駛誣告後,雙方於2017年12月1日早上11點30分前往北檢出庭時,林秉樞另指控遭對方在北檢2樓偵查庭外「比中指」,另提告公然侮辱;檢方勘查監視器畫面後,考量林姓男駕駛當時手部的動作過快,無法明確辨識是否有比中指等情形,因此將林姓男駕駛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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