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男子性侵母狗、吃狗肉 婦人施暴被判拘役20天
因狗事紛爭,台東縱谷婦人對男子施暴,被判拘役20天。非新聞中犬隻及地點。(記者黃明堂攝)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縣縱谷一座橋下有温姓婦人常住並餵養流浪狗,今年1月間她對1名開車經過的男子打臉,警方到場制止,她指控男子撞狗、吃狗肉,甚至性侵她視同子女的狗,所以出手毆打,但她提不出證據,台東地方法院依傷害罪判她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
温姓婦人住在橋下,去年底也曾對1名男子施暴,警察到場,還對警察施暴,台東地院依妨害公務判她有期徒刑3月;今年1月間,她又徒手毆打1名開車經過的男子,導致他左臉腫起來。
警方到場時,她坦承有動手,但並未造成傷害程度,她並指此男子常性侵害母狗,狗就像她的子女一樣,她是為了保護子女因此反擊,且力道沒有很重,他被打時還在笑,根本未受傷害。她還說此案是發生在3年前,告訴人卻拖2年半時間,驗傷單造假,警察的秘錄器也剪接過。
但法官在審理時,認定驗傷單無造假之嫌,警秘錄器也未經剪接,此案確實發生在今年1月間,温婦辯稱告訴人拖2年半時間才去受傷,不予採信。
男子供稱,他工作結束,開車返家過程中遇到狗竄出,停車在路邊想了解是否有撞到狗,車窗搖下後就被温婦毆打。他開車時有姐姐同行,她證稱,温婦在橋下養一群流浪狗,弟弟開車有輕微撞到狗沒有事,温婦就打她弟弟,然又拉弟弟的頭髮。温婦則指男子吃狗肉!而且性侵害狗,讓狗死得很可憐,而且是他先攻擊的,她是反擊。
法官認為性侵害狗明顯逸脫常人日常生活經驗,且無相關證據足佐温婦所述之真實性,温婦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也未與被害人達成調和解,因此判拘役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