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被攔停衝過去!騎士辯誤把警察當「保全」 法官撤罰
薛姓騎士闖紅登被員警攔停,他衝過去後辯稱誤把警察當保全,法官採信他的說法撤銷罰單。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前年8月,薛姓機車騎士闖紅燈被員警攔停,他不服取締直接闖過去,被員警祭出11800元罰單,薛不服提行政訴訟,指當時警察剛換發新制服4個月,他誤以為警察是保全才會拒檢,法官採信他的說法,撤銷1萬元拒檢罰單,闖紅燈的罰單還是要繳。
判決指出,2019年8月9日上午7點半,薛姓機車騎士上班途中行經前鎮區新生路、金福路口時,因闖紅燈被在場指揮交通的員警發現,員警將他攔停準備開單告發時,薛加速逃離現場,員警事後對他祭出「闖紅燈」、「拒絕接受稽查而逃逸」兩張罰單,共開罰11800元,並記違規點數3點,吊扣駕駛執照6個月。
薛不服,指該路段大貨櫃車及聯結車出入頻繁,且常與汽機車爭道,是車禍頻傳的危險路段,他平日上班都以汽車代步,當天因騎機車對此路段號誌不熟才會闖紅燈,沒有注意到路旁是否有交通執勤員警,雖然他有聽到2聲吹哨聲,但誤以為是保全人員在管制車輛進出才會不予理會。
而且前年4月,警政署剛全面換新警察制服,當時新制服的款式曾被外界譏諷穿起來像「保全」,他無法適應保全人員與員警服裝的差異,不是故意拒絕稽查而逃逸;高雄地院審理時,警方強調執法過程絕無問題,薛男稱「以為是保全人員」,是事後狡辯之詞。
法官勘驗員警身上的密錄器後,發現薛男被員警攔停時,並未有刻意繞過員警或其他閃避、迴轉等行為,且當時正值上班時間,薛主張誤以為是保全人員在管制車輛進出故不予理會,並非顯無可採,因此撤銷「拒絕接受稽查而逃逸」這張罰單,闖紅燈的罰單還是要繳,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