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證!「白爛」是侮辱用語 公開對人講有罪
高等法院認為「裝白爛」有貶低、不屑等意,屬於侮辱汙衊言語,日前維持原審宜蘭地院(見圖)判拘20日見解,全案確定。(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法院認證「白爛」屬侮辱語!李姓男子去年到便利商店買東西,結帳時因金額問題而跟林姓店員爭執,李男脫口而出「妳是不是在裝白爛」,被林女提起公然侮辱告訴。高等法院認為「裝白爛」有貶低、不屑等意,屬於侮辱汙衊言語,日前維持原審宜蘭地院判拘20日見解,全案確定。
去年9月間,李男在宜蘭縣一間便利商店內櫃台前結帳時,因認為金額與他先前消費時折扣後的金額不符,因而要求林女另外再按折扣碼。林女向他確認先前購買的金額,李男質疑被刁難,嗆聲「妳要鬧什麼意思的啦」。林女解釋,因為現在價格與他所說不同,折扣後就是收銀機上金額;李男不滿,再次說「妳鬧夠了沒有」、「妳可不可以不要鬧了」、「妳根本都還在裝傻」。
林女否認裝傻,並強調店內有攝影機錄影;李聽了之後稱「不好意思妳告我沒關係,妳可以去看看裝白爛是什麼意思」、「妳剛剛是不是在裝白爛,妳說裝白爛是髒話,妳好意思」。林女自認受辱,當場報警,提起公然侮辱告訴。
高院指出,「白爛」依據社會通念及口語意義上,有以使人難堪為目的的意涵,並具有貶低、鄙視、不屑、輕蔑之意,屬侮辱汙衊性言語。況本案發生地點在便利商店櫃台前,為不特定多數人均得路經的場所,足使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已為公然狀態。
高院認為,李男被告主觀上確有公然侮辱犯意,原審宜蘭地院已詳敘所憑證據與認定理由,並無任何憑空推論情事,亦與經驗法則、論理法則無違,評議後駁回李男上訴,李男判拘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