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狼穿女用絲襪內褲 性侵妙齡女猛問「我性感嗎?」
情境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有竊盜前科的54歲洪姓男子,去年12月持剪刀入侵出租套房行竊,卻見女子小芳剛起床,他綑綁小芳強盜時,見衣櫥內有小芳的私人衣物,遂「性起」穿上女用絲襪、內褲與洋裝,還抹小芳的香水,逼問「我這樣漂亮嗎?性感嗎?」,之後猥褻侵害小芳,直到小芳同事敲門,洪男才爬窗逃逸,犯案時間達2小時,一、二審法院依強盜、強制性交等罪名,重判徒刑16年10月,可上訴三審。
判決書指出,洪姓男子去年12月8日上午8時許,持剪刀爬窗戶,入侵一處出租套房行竊,見套房內22歲年輕女子小芳仍躺在床上,聽到聲響起身查看,驚見洪男從窗戶跳下來,嚇得失聲尖叫,洪男持剪刀抵住小芳脖子,宣稱「我已經殺掉2個人,妳乖乖配合」。
被洪男用襪子塞住嘴巴,用電線綑綁雙手的小芳,不敢輕舉妄動,洪男逼問值錢東西在哪裡,並翻箱倒櫃取走金手鍊、現金1000餘元,沒有使用的肥皂3塊,就在翻找值錢物品時,見小芳的衣櫥內的絲襪、洋裝、內褲,竟一時「性起」,穿上小芳的絲襪、內褲與洋裝,抹上小芳的香水,再跨坐小芳身上追問「我這樣漂亮嗎?性感嗎?」
小芳見此變態之舉,嚇得難以言語,洪男用小芳的內衣,蒙住小芳的眼睛,抓小芳的手,摸洪男自己的下體,小芳驚呼「我不敢,很噁心」,洪男翻找垃圾桶,意外找到一個已經使用過的保險套,遂用保險套套在小芳手指,抓小芳的手指,塞入洪男自己的肛門內。
之後,洪男又撫摸與性侵害小芳,上午10時許,洪男逞慾結束,開始清理現場,他打算把可能沾上自己毛髮皮屑或體液的東西,亦即小芳的內褲、絲襪與洋裝等物品,全打包帶走湮滅證據,再用床單擦拭現場,床單再拿去泡水,不料,小芳的女同事卻到套房敲門找人,洪男迅速爬窗逃離,事隔3天後,警方逮捕洪男,小芳香水的滾珠上,化驗出洪男的基因。
洪男承認入侵套房行竊,但沒有偷現金,竊得的金項鍊已變賣2萬餘元,他承認取走香皂,卻辯稱是小芳送他,至於猥褻部分,他也辯稱是不小心碰到,性侵害則全盤否認,台中地院與台中高分院都不採信辯詞,認為他惡行長達約2個多小時,造成小芳身心難以回復的傷害,且一再飾詞狡辯,毫無悔意,犯後態度惡劣,判處徒刑16年10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