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仁會大哥當警面前開槍找小弟頂罪 檢:惡性重大從重量刑
竹聯幫仁堂明仁會大哥鄭家鴻逃南部2天即遭警逮。(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今年9月間,竹聯幫仁堂明仁會大哥鄭家鴻,率眾在中和街頭追打一名騎士,甚至在警方面前開槍,犯後還找人頂罪,另又涉入一起押人勒索案,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刑法恐嚇危害安全、妨害自由及恐嚇取財罪嫌起訴鄭男,並請法院審酌鄭男公然持制式手槍在道路射擊,嚴重危害社會安全及一般民眾生命安全,惡性重大,建請從重量刑。
檢警調查,今年9月12日凌晨4時許,鄭男被朋友載往新北市中和區員山路與民利街口,卻因不明原因與袁姓騎士發生糾紛,其友人隨即駕車沿途追逐。
檢警調查,袁男為了閃避追蹤,逃至中和連城路428巷,不慎擦撞停放路旁車輛而人車倒地,警方獲報後前往處理;怎料,鄭男察覺袁男出現在事故現場員警旁,竟持制式手槍對空鳴槍威嚇被害人,再搭車逃離現場。
檢警調查,鄭男事後還指使張姓小弟前往頂罪,並逃亡南部避鋒頭;警方調閱監視器及現場勘察採證情形比對,確認張男並非槍手,在事發2天後就鎖定鄭男位置,在雲林口湖鄉1處民宅將他逮捕。
檢調另查出,去年11月間,鄭男涉嫌夥同5名男子在板橋當眾押人,載往泰山一處鐵皮屋拘禁,除施以拳腳外,還逼被害者簽下300萬元本票及「同意留在該處同意書」,再以被害者手機聯繫其家人,勒索10萬元現金得手後才放人。
檢方偵辦時,鄭男坦承犯行,檢方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刑法恐嚇危害安全、妨害自由及恐嚇取財罪嫌將他起訴,並請法院審酌鄭男不顧警方在事故現場執行勤務,目無法紀,公然持制式手槍在道路射擊,嚴重危害社會安全及一般民眾生命安全,惡性重大,建請從重量刑。
張男則因持槍前往頂罪,被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刑法頂替罪嫌起訴;鄭男的5名同夥因涉嫌押人拘禁,被依妨害自由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