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獲優良教師!台南狼師猥褻女童10次 判刑4年10月定讞
台南狼師張博勝猥褻女童10次,判刑4年10月定讞。(示意圖)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曾獲資深優良教師獎的台南市小學男老師張博勝,前年被市議員與人本教育基金會踢爆對女學童強制猥褻,檢方調查起訴認定他猥褻10名女童,但台南地院一審、台南高分院二審都認定,僅成立猥褻其中1名女童10次犯罪,依10件加重強制猥褻罪,將張男合併判刑4年10月;經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回訴定讞。
檢方起訴指出,張博勝任教20餘年,涉於2017年至2018年間對10名女童撫摸下體、親吻臉頰、嘴巴。一審合議庭認為張對其中的A女成立犯罪。張坦承對A女猥褻情事,辯稱未違反意願,法官認為張妨害A女的性自主意願,A女事後向母親述說求援、驗傷時哭泣,足以認定張違反女童意願,犯行明確。
合議庭痛批,張男只為滿足一己色慾,未謹守師生分際,不顧人師倫理,將10罪各判3年8月,合併應執行4年10月。二、三審皆駁回上訴,維持4年10月徒刑定讞。
全案爆發後,監察院介入調查,指出張博勝任教20多年涉犯性侵害或性騷擾32件、受害人數多達31人,不當體罰有9件、受害29名學生,還違法在家裡補習,多名校長、老師等教職人員知情卻未依法通報或延遲通報與處理;監院去年7月完成調查報告,通過糾正台南市府教育局與2所小學,認為相關教職人員知情後,均未依法通報與處理,有重大違失。
人本基金會於2019年揭發張博勝涉長期性侵與性騷擾女學生,經過深入訪查,陸續發現有10多名受害學生,且張師犯行可能長達20年,並橫跨2所學校,而學校教職人員很早就知道這醜聞,卻沒有及時通報處理。
檢方認為張涉多件妨害性自主案,但部分案件年代久遠,相關被害人與犯罪事證有待查明釐清,尚由檢察官調查中。因此僅針對10名女童被害人部分起訴,法院最終僅有一女童受害的事證明確,而判有罪定讞,其他9人受害罪證不足,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