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挖眼男出院 「有再犯之虞」法院裁定羈押
檢警解送挖眼案楊嫌。(讀者提供)
首次上稿 18:12
更新時間 19:07(新增法院裁定羈押)
〔記者李立法、羅欣貞/屏東報導〕屏東縣高樹鄉挖眼案楊姓嫌犯今天下午從收治他1個多月的醫院出院,直接被警方帶往屏東地檢署偵訊,檢察官認為楊男涉犯殺人未遂、重傷害未遂等罪嫌疑重大,為5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傍晚向屏東地院提出聲押,晚間7點已獲法院裁定羈押。
50歲楊姓男子患有思覺思調症,9月26日上午進入高樹鄉一間超商購物,疑似未戴好口罩,潘姓女店員好意提醒,卻引來楊男暴怒,衝入櫃台痛毆潘女,還徒手猛挖她雙眼,導致被害人左眼球塌裂、鼻梁碎裂及腦震盪,在高雄長庚醫院接受兩次手術、19天的住院治療,10月14日出院,目前還在外縣市親戚家中休養。
楊男是屏東縣衛生局列管的精神疾病患者,警方在案發當日已依精神衛生法規定將他強制送醫,經過1個多月治療後,經評估精神、情緒穩定,今天下午出院,由警到醫院押送至地檢署偵訊,檢方認為楊男還有再犯之虞,決定聲押。晚間7點獲法官裁定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