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留美名校博士縱火被訴殺人未遂 他嗆「不會燒死人」輕判5年半
有美國物理學博士學位的李姓男子(中)涉縱火罪,高院今判他5年6月,還押時大吼「我要上訴」。(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擁有美國紐約州立大學物理學博士學位的李姓男子,前年7月因已失業一年多,且疑似與鄰居相處不睦,竟持噴槍、瓦斯罐等物,燒毀新北市板橋住處附近9輛機車,被依殺人未遂等罪起訴,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刑6年,但高等法院審理認定李男無殺人犯意、縱火不等於要殺人,今改依「放火燒毀現供人使用的住宅未遂罪」判刑5年6月。可上訴。
李男今被提訊聆判,高院宣判時卻不時冷笑,並大吼「我要上訴」、「縱火不會燒死人」、「未燒到房屋」等話,還押途中還碎唸不止。
李男(58歲)自小一路成績優異,自第一志願建中、國立成功大學畢業後,取得美國紐約州立大學物理學博士學位,曾在美國矽谷、我國竹科等地工作,並曾任教我國某私立大學。
據指出,李男2011年曾因與鄰居不睦縱火,警方並在其住處找到大批土製炸彈,但法院認為他受精神疾病影響,判決無罪,但須施以監護5年處分。
本案發生在去年7月31日凌晨,李男持預先購買的噴槍、瓦斯罐停在其新北市板橋住處一樓外的機車停放處點火燃繞,火勢一發不可收拾,共繞毀9輛機車,附近騎樓天花版、多處牆面亦遭燻黑,所幸附近返家住戶發現火勢,互相通報逃命,並打119報警到場,順利撲滅火勢,警方依監視器影像等事證,將李男逮捕,法院認定李男有再犯之虞,將他裁定羈押;檢方偵結後,以殺人未遂起訴李。
李男庭訊否認涉犯殺人未遂罪,辯稱前一天雖有購買噴槍和去漬油,但去瀆油是要去除掉家中油污,噴槍則是給媽媽點香用,他於7月30日晚上看完電視快12點就直接睡覺,堅稱監視器拍到的人不是他。
新北地院檢視監視器畫面、證人證詞、李男髮量略顯稀少及涉嫌縱火男子身穿深色上衣、黑色短褲和拖鞋等特徵,認定李男涉案無誤,此外,李男雖然曾因精神疾病發作縱火,但經鑑定結果李男犯案未受精神疾病影響,不符合減刑要件,其縱火犯行罔顧他人生命、身體安全,依殺人未遂罪判刑6年。李男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