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移工變山老鼠!偷市價26.1萬台灣扁柏 判刑並罰10倍
扁柏、紅檜等珍貴林木常引來山老鼠覬覦,近年也頻傳逃逸移工投身盜採,抓不勝抓。圖為南投縣警方圍捕山老鼠,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阮姓逃逸越南移工今年4月間與同夥到山上竊取市價約26.1萬的6塊台灣扁柏,搬運過程中觸動林管處在林道的感應監視器,當晚即被警方循線逮捕,當場人贓俱獲,但其餘同夥已逃逸無蹤,案經台中地院審結,依違反森林法將他判刑1年6月,併科贓額10倍以上罰金。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阮姓移工涉犯結夥二人以上,於保安林內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依法判刑1年6月,另外根據森林法規定,森林主產物為貴重木者,加重其刑至2分之1,併科贓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金,審酌阮的犯案情節、價格、數量、分工情形等,認定阮需併科贓額的10倍罰金,即261萬為適當,罰金得易服勞役,可上訴。
判決指出,越南籍阮姓男子來台工作後無故曠職,前年11月15日被雇主通報行方不明的逃逸外勞,他卻涉嫌在今年4月19日,夥同另外3名年籍、身分不詳的男子,前往東勢林管處所轄的大甲溪事業區第4林班地,竊取重量249公斤,市價約26.1萬後的台灣扁柏6塊。
當時四人將扁柏裝上背架後,徒步沿林道逃逸過程中,觸動林管處裝設在林道的感應式監控攝影機,經設備傳回影像後林管處趕緊通報警方,同日晚間9時許,在台中市和平區勝利路8.2公里下方約30公尺處,發現阮姓移工,並查獲台灣扁柏6塊、背架、手套、頭燈、手機等贓證物,但其餘共犯則逃逸無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