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持中國牙醫執照在我國看診 違反醫師法判關半年
2021/10/25 14:01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男子張凱勝於2003年間在中國取得牙醫師執業資格,但在我國卻未合法取得牙醫師資格,卻從2005年至2020年間,在基隆市七堵地區,對民眾進行牙齒治療。後因與吳姓女子發生醫療糾紛,遭她告發,案件因而曝光。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張男違反醫師法,觸犯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30萬元。
檢警調查,張男無照執業多年,雖持有中國牙醫師執業資格,但不得在我國執業。去年4月到6月間,張男幫吳姓女子治療蛀牙、裝設牙套之醫療;另也幫楊男施作拔牙、裝設假牙等醫療行為。
吳女治療後發現牙齒仍感到不適,向張男反映,對方卻未處理,引發吳女疑心,便請楊男前往查看張男的執業證照;楊男拿起手機拍攝卻遭制止,吳女認為診所有問題,前往質問時與張妻發生衝突,報警處理後案件曝光。
法院審理時,張男則提出自己持有中國牙醫執業資格證明,但也承認自己沒有合法的牙醫師執業執照,卻執業10多年。
法官認為,張男非法執業10多年,雖然多次執行醫療業務行為,但該行為屬於不斷反覆實施,應認為集合犯,以一罪論之;張男雖有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資格,但在我國並未取得合法牙醫師資格,竟執行牙醫師醫療業務,破壞國家為保障全體國民健康所設立醫師證照制度。
另又因違法執業,倘於其執行醫療行為時,遇有突發狀況,將可能恐遭查緝而蓄意隱暪病況,造成病患受害,此後果絕非張男所能彌補,所生危害非輕。
法官考量,張男犯後承認犯行,態度尚佳,其犯罪危害程度、動機、目的、手段等狀況後,判處他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併科罰30萬元,罰金得如易服勞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