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財兩失!大老闆被小三拋棄 求償821萬吞敗
某公司大老闆阿光(化名)不滿經營美髮的小三小芳(化名)避不見面、斷絕交往,打官司要求償還821萬元借款,但法官判他敗訴。(情境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某公司大老闆阿光(化名)不滿經營美髮的小三小芳(化名)避不見面、斷絕交往,打官司要求償還821萬元借款,橋頭地院開庭調查後,認定這些錢是阿光心甘情願付出,讓她無後顧之憂,判決他敗訴,但可上訴。
某公司負責人阿光指出,認識小芳1個月後,對方即表示經濟上有困難要借錢,他平日就樂於助人,乃自2012年11月至2017年1月止,共借她821萬用於投資美金保單、還債、買房等,但她卻於2019年1月間突然改名,並與他斷絕聯繫,甚至避不見面,因此要求償還這筆借款。
小芳則指稱,2012年10月間認識阿光時,不知他有家室,交往後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2018年底,在他老婆要求下,她與阿光斷絕往來。她說,這些錢是為規劃2人長期共同生活所需,並讓她無後顧之憂,根本不是借貸,如今阿光人財兩失,才提出求償官司。
承辦法官調查,據小芳提出慶生照片,阿光摟著她右肩開心合照,互動甚為親密自然,並在斷絕聯繫後,阿光仍傳送「好好睡覺我很在乎你,好好照顧自己身體」,及「心愛的老婆你忍心讓我日漸消瘦你說句話啊,我放棄一切就要你」等訊息,足以證明2人的確曾交往成為男女朋友關係,這些錢是贈與,判決小芳不用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