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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97條國安私菸被扣討不回 少校吳宗憲求償708萬再吞敗

涉國安私菸案時任少校吳宗憲要求台北關發還扣案9797條菸品遭拒,向關務署聲明異議也遭駁,提告要求台北關賠償708萬多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他敗訴。(資料照,本報合成)

涉國安私菸案時任少校吳宗憲要求台北關發還扣案9797條菸品遭拒,向關務署聲明異議也遭駁,提告要求台北關賠償708萬多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他敗訴。(資料照,本報合成)

2021/10/21 20:34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涉國安私菸案的時任總統府侍衛室少校吳宗憲,要求台北關發還扣案9797條菸品遭拒後,再向關務署聲明異議遭駁,進而提告要求台北關賠償708萬多元,今天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吳宗憲去年3月23日請求台北關發還菸品,因案涉菸酒管理法處罰規定,移請桃園市政府財政局核處,但財政局示私菸案尚在刑事審理中,扣案菸品應向地檢署請求是否發還,退回吳宗憲的申請。

吳宗憲後來檢具補充理由向台北關聲明異議,再度請求發還菸品,台北關移由關務署辦理;關務署認為聲明異議無理由,吳宗憲不服,提起訴願獲不受理後,再提起本件行政訴訟。

吳宗憲主張,關務署處理異議不當、應撤銷,且台北關違法扣押菸品,因此請求關務署應函示台北關賠償(扣押菸品已逾保存期限的損害賠償)新台幣708萬4000元。

北高行認為,扣押行為是否違法,應於裁處案件的實體決定聲明不服時,一併聲明,因本件暫時尚未有「對吳宗憲之裁處案件實體決定」,所以吳宗憲不得單獨爭執「扣押行為違法」,判吳宗憲敗訴。

刑事部分,吳宗憲遭台北地院認定參與程度最深,今年6月11日依貪污治罪條例「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重判14年4月,現由高等法院審理中。

涉國安私菸案時任少校吳宗憲要求台北關發還扣案9797條菸品遭拒,向關務署聲明異議也遭駁,提告要求台北關賠償708萬多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他敗訴。(資料照)

涉國安私菸案時任少校吳宗憲要求台北關發還扣案9797條菸品遭拒,向關務署聲明異議也遭駁,提告要求台北關賠償708萬多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他敗訴。(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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