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要求遵守防疫規定卻作勢打人 工程師賠5萬獲判緩刑
施姓男子去星巴克喝咖啡,未保持室內1.5公尺防疫規定,作勢要打鄰座的施姓男子。基隆地院認為李作勢打人,觸犯恐嚇罪,判李拘役20天。(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防疫期間,室內社交距離須保持1.5公尺。施姓男子去星巴克喝咖啡,見坐他隔壁的李姓工程師離他太近,要求李遵守防疫規定,反遭李男舉手作勢要打他。基隆地院審理後,認為李作勢打人,觸犯恐嚇罪,判李拘役20天。
判決指出,李姓工程師與施姓男子素不相識,今年5月間,2人下午都到基隆市義一路上星巴克咖啡店喝咖啡。
施男坐定後,認為李男坐在他旁邊時,距離他太近,違反防疫規定室內須保持1.5公尺的距離,要求李遵守防疫規定。
施說,他兩度要求李不要做太靠近他遭拒後,要請服務員來處理;未料,此話一出,李突然起身,舉起右手作勢要攻擊他,讓施因此受驚嚇而往後退,接著又罵他「三字經」。
施因此報警控告李恐嚇與妨害名譽罪,檢警調閱星巴克咖啡店內監視器後,將李依恐嚇與妨害名譽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時勘驗監視器內容,認定李作勢要攻擊施,讓施因此受驚嚇而往後退,觸犯恐嚇罪,考量李到案後,坦承犯行,加上又與施達成調解,並已賠償施台幣5萬元,判處李拘役20天,緩刑2年。
至於,李罵施「三字經」部分,因施已撤回告訴,法院做出不受理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