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狹路相逢會車摔倒質疑鑑定報告 車鑑會:可申請覆議
葉婦騎腳踏車與另名婦女在狹窄空間會車後瞬間摔車倒地。(葉姓讀者提供)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台南發生「狹路相逢」車禍糾紛,葉姓婦女騎腳踏車經裕農路巷道與另名婦女腳踏車會車時摔倒,左側骨折開刀治療,台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認定停在路旁的汽車無肇責,讓葉婦兒子無法接受。
對此,台南車鑑會表示,該巷道沒有劃紅線禁止臨停,汽車違停與葉婦摔車是兩回事,車鑑會是採委員多數決合議制,與會委員一致認為汽車車主無肇責,況且警方的現場鑑事報告也是,如果當事人有異議可申請覆議,對於汽車逆向違停另可向交通單位提出檢舉。
葉先生投訴說,從監視器錄影可以看到,他的媽媽先到會車地點,另名婦女是後到者,該部車違規占道汽車車寬,逆向違停方式妨礙其他車輛無法通行,停車方式已嚴重妨礙通行,影響其他人的用路權,但車鑑會報告卻對此事故主因置之不理,隻字未提,車主與另名騎腳踏車婦女完全沒事,事故全部歸因媽媽自己騎車不穩,他媽媽的左側上肢與肩膀相接的旋轉骨斷裂開刀裝鈦合金鋼骨接合治療,鑑定實在讓人無法接受。
葉先生質疑,該處巷道實際上扣除水泥水溝蓋寬度,所剩可通行的路面則不到4公尺寬度,是屬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嚴格禁止所有車輛停車的地方,台南車鑑會只以「未順向停車,有違規定」遮蔽肇事主因,違反法律的論理法則與經驗法則,車鑑報告公平性讓人難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