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台中車行暴力討債 逼簽246萬、19萬賣掉賓士車

判決示意圖。

判決示意圖。

2021/09/28 09:14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吳姓男子接受蕭姓男子委託向姚姓男子討債,夥同多人前往姚的車行暴力相向將姚毆打成傷,並逼姚簽下兩張面額共246萬本票,還開走車行內兩輛豪車低價變賣,警方循線查獲吳等人到案,全案訊後依傷害、強制等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台中地院依傷害、強制罪,分別判刑2月至4月。

但吳男等人認為判刑過重、檢方認為量刑過輕上訴,台中地院審理後,吳等人在偵審期間,都坦承犯行,願意與被害人和解,不過因為被害人要求蕭姓男子出面才願和解而破局,以致未達成調解,不過原審量處刑度,認適用法並無違誤,也無無明顯過重或失輕情事,堪認妥適,無違法或不當之處,駁回吳等人與檢方上訴,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蕭姓男子與姚姓男子因買賣賓士車有財物糾紛,蕭為了追討債務,2018年5月9日凌晨1時許,委由34歲吳姓男子夥同其他四人,前往姚男在台中市經營的車行討債,期間吳男在外把風,其餘人則持鐵棍、拳打腳踢姚男,還有人持折疊刀刺中姚的大腿,造成姚頭部、手肘、大腿等多處傷勢。

姚男不堪被暴力相向,被迫簽下面額各123萬的本票2張、借款約定書、授權書、汽車委賣合約等,並以車行內的一輛福特野馬跑車、一輛賓士車作為擔保品,過程中吳等人以手機錄影,吳等人在姚男簽完本票等書面承諾後,隨即開福特野馬跑車、賓士車,並以25萬、19萬的價格,販售給不知情的汽車買賣及修配業者。

姚男事後報案,警方循線查獲吳男等5人等人到案,全案依傷害、強制等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偵結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其中林姓男子遭判刑4月、李姓男子判刑3月、2名張姓男子與吳姓男子被判刑2月,都可易科罰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