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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費要1.47億!租空地收費堆廢棄物 惡劣業者被起訴

吳男違法對外招攬廢棄物堆積、儲存的業務向業者收費,期間環保局多次接獲檢舉前往稽查,卻依然故我。台中地檢署今偵結起訴吳男。(資料照)

吳男違法對外招攬廢棄物堆積、儲存的業務向業者收費,期間環保局多次接獲檢舉前往稽查,卻依然故我。台中地檢署今偵結起訴吳男。(資料照)

2021/09/27 23:23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吳姓男子去年承租中市太平區一處廠房空地,明知僅可從事廢棄物清除,卻違法對外招攬廢棄物堆積、儲存的業務向業者收費,期間環保局多次接獲檢舉前往稽查,吳男卻依然故我,直到相關單位持搜索票查緝,驚見現場廢棄物容積達2萬立方公尺,復原費用高達1.47億元,台中地檢署今偵結起訴吳男。

檢方調查,24歲吳男承認向業者以60萬的費用,收了40餘卡車的建築廢材堆積在該處,另外也有相關證人證詞、房屋租賃契約書、環保局稽查紀錄、空拍照片等證據,認定吳為圖己利,對外違法收受廢棄物,數量之多、面積之大,若在天乾物燥下,恐引起嚴重火勢,處理費用也破億元。

吳男犯後態度惡劣,對其他廢棄物場址、來源、共犯等細節,都交代不清,全案今依廢棄物清理法起訴,並建請院方,若吳有請合法業者清運完畢,量處適當之刑,若無則加重其刑。

起訴指出,經營清潔公司的吳男,去年10月底取得台中市政府核發的廢棄物清除許可,但僅可從事廢棄物清除,不得從事儲存廢棄物堆積、儲存,吳明知違法,仍向劉姓男子承租位於太平區光興路的一處廠房空地,對外招攬廢棄物堆積、儲存的業務,違法向許姓業者收取每公斤1.5元或一卡車1.5萬元費用。

台中市環保局陸續在去年11月底至今年3月間接獲多次檢舉,前往稽查,並告知吳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要求吳不得再堆積廢棄物,吳在稽查紀錄簽名後,仍依然故我。

今年4月9日,環保局會同與環保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等單位,持搜索票前往查緝,發現現場堆積的廢棄物容積達2萬立方公尺,經後續評估,復原費用高達1.47億元,全案判決確定後,環保局會先要求吳復原,若吳不復原,將強制執行吳名下財產,代為執行後續復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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