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男法官偷拍電腦 女法官出庭淚求「重判不給緩刑」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桃園地院男法官蔡政佑因懷疑同辦公室曾姓女法官有婚外情,2度偷拍她電腦Line私密訊息及照片,桃園地院依2個妨害秘密罪判處蔡4月、3月徒刑,合併共應執行5月徒刑,蔡不服上訴,曾姓女法官今親自出庭和蔡政佑當庭對質,並數度淚灑法庭。
泣訴身為法官還被偷拍,「案發至今仍感覺被他人監視著,只有憤怒」,她強調:「我無法原諒被告(蔡政佑)」,不要蔡道歉,要一個公道,請求高院將蔡重判,且不應給予緩刑,此案訂10月21日上午10時宣判。
蔡政佑犯下「男法官偷拍女法官」的犯行,遭不少法界撻伐,法評會今年3月開會決議,建請職務法庭將蔡撤職查辦,此案尚無結懲戒結果。
全案發生在2019年5月間,蔡政佑因懷疑曾姓女法官與他所介紹認識的友人婚外情,自稱因擔心2個家庭被破壞,才會偷拍女法官電腦Line私密訊息及照片,經蔡向院長檢舉後,得知女法官及友人都已無婚姻狀態,他竟2度偷拍女法官電腦訊息確認,桃檢偵辦時破天荒搜索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審理時,蔡政佑對起訴事實表示沒意見,也當庭向女法官表達歉意,他另委任律師談和解,和解金拉高到140萬元仍破局;女法官則對蔡的偷拍動機存疑,認為她的電腦螢幕保護程式有啟動、Line對話框也收起來,蔡男卻以滑鼠點開看訊息,應非如蔡所述,是在後方座位看到跳出的訊息才前往確認,女法官更在法庭一度哽咽說「名譽對法官而言有多重要」,蔡自稱的好意毀了她的生活,她無法原諒也不同意予以緩刑,並請求法官從重量刑。
桃園地院審結,依2個妨害秘密罪合併判蔡政佑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蔡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今傳訊女法官和蔡政佑出庭,蔡仍對檢方起訴事實表示沒意見,開庭後始終不敢正眼和女法官相望。女法官哭訴,從她成為被偷拍的被害人開始,「平靜」已不曾出現在她生活中,理應受到保護,但感覺仍在他人監視下生活。
女法官數度泣不成聲,她表示「我真想要殺死那天忘了關電腦的自己,若關了,這一切(指偷拍)就不會發生了」。女法官並指控,蔡的太太告訴她,蔡的手上還有女法官的照片,讓她非常擔心、害怕,甚至有不當傳聞攻擊她,她無力一一澄清,並因無法控制焦慮和沮喪而向醫生求診,她強調「我想要一個公道」、「請法院讓應負責的人負起責任」,請求高院將蔡「從重量刑」,且勿給予緩刑。
但蔡否認持有女法官的照片,庭訊尾聲向女法官致歉,「若我受到刑罰可讓她減輕痛苦,我願意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