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拒檢挨罰18萬 他控警故意尾隨取締被法官打臉
洪男酒駕拒檢挨罰18萬元,提告控警不協助他回家刻意尾隨取締,作法可議,結果被法官打臉。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洪男酒駕拒檢挨罰18萬元,提告控訴警察明知他喝酒,卻不願協助他回家,故意等他騎上機車後尾隨取締,執法有可議之處,應撤銷處分,法官檢視取締影像後,認為警察已警告洪男不得酒駕,洪卻執意騎機車上路還拒絕酒測,打臉洪男,駁回請求,可上訴。
洪男主張,去年9月間他在外面與家人發生爭執,警方到場處理後,叫他離開現場,警方明知他有喝酒,卻不願載他回家或幫他叫計程車,他只好騎機車回家,警方等他上路後刻意尾隨取締,讓他受罰18萬元,還被扣車吊照,警方作法可議,應撤銷罰單。
法官檢視取締影像後,認為警方到場處理紛爭時已警告有喝酒的洪男不得騎機車,洪男卻不聽勸阻,執意酒駕上路,還怪罪警方不載他或幫忙叫車,警方無義務為洪男叫車,警察只騎機車到場,若搭載已經酒醉的洪男恐發生危險,洪男應自行處理酒後代步問題,提告要求撤銷處分實屬無理,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