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有還?偷騎別人機車又停回原地 警:仍涉犯竊盜罪

被害人機車被陳姓男子騎走。(警方提供)
〔記者楊金城/台南報導〕民眾機車被人騎走,再被還返原地,有借有還不犯法?小心仍涉犯竊盜罪。
台南市下營區慶福宮廟埕,有民眾在9月11日晚上10點多停放機車,因鑰匙忘記拔取而遭竊,被人騎走,警方獲報後除了進行攔截圍捕,並到現場調閱監視器,發現被害人機車在當晚9點29分遭一名徒步前來的男子騎走,隨後便不知去向。
麻豆警分局茅港所員警翌日再前往現場勘查時,發現失竊的機車已被放置回原地,警方再次調閱監視器發現嫌疑人在12日早上6點30分將機車騎回原地後徒步離去。
員警依監視器畫面中竊嫌身影,查訪附近店家,鎖定56歲陳姓男子涉嫌偷車代步,通知其到案說明並通知失主發還機車。
陳嫌將車輛騎走後,雖在隔天放回原地,但其行為仍涉犯偷竊行為,麻豆分局今天將全案依竊盜罪嫌函送檢方偵辦。警方說拿走他人物品後,雖未據為己有,但該行為仍可能觸犯刑法竊盜罪,另像民眾的腳踏車被人騎走後隨意丟棄,同樣觸法。

偷走機車代步的陳姓男子在隔天將機車置放回廟前。(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