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國術館阿北是狼人...14年前醜事被女大生翻出 判3年8月
彰化地方法院外觀。(記者顏宏駿攝)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和美鎮現年23歲的女大生,就讀國小時因為長短腳到隔壁國術館診療,蔡姓館主未經她同意,雙手伸入她內褲內撫摸其下體連續2次,小女孩長大後上大學,接觸到性侵相關課程,透露這段過往,經學校通報警方展開偵辦,由於小女孩經此事後心理受創,曾經到診所就醫並提及此事,成為該案有力證據,蔡姓館長被依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8月。
這段傷痛的記憶長期成為小女孩心中最大的陰影,因為「施暴者」就是隔壁開國術館的「阿北」,這段揮之不去的陰影,因為「Me Too」事件再次浮現腦海,大學課堂上的老師告訴台下同學說「只要未經你同意,觸摸你身體,讓你感到不舒服,就構成性侵」,老師再問「說說看你們有過這樣不舒服的經驗嗎?」當年的小女孩,勇敢的舉起手,大聲在課堂上說出自己這段不堪的經驗,老師不敢「等閒視之」,通報和美警分局展開偵辦,女大生清楚描術猥褻的過程,她說,館長為她推拿時都是2人獨處,她趴在診療床上,上面蓋一條白色大毛巾,館長在拉她大腿時,手順勢伸進入她內褲撫摸下體,猥褻得逞。
蔡姓館長矢口否認猥褻,他說,他跟女孩的一家人熟識,絕不可能做這種事,而且事情過那麼久了,女孩當時年紀小,可信度堪慮,其次診療室是開放空間,女孩就診都有家人陪伴在旁,他不敢能對女孩猥褻。
女孩與館長都接受測謊,惟館長未通過測試。
法官表示,女孩就住在國術館隔壁,2家一直都和睦,女方實無誣陷的理由,另外,這是女孩主動在課堂中提出,對於事件揭露,也無誣陷的動機,況且女孩後來到身心科診所就診,醫師認定有創傷後壓力疾患、睡眠障礙、焦慮症等症狀,這些均可佐證女孩曾遭被告猥褻。
被告所辯不足採信,判刑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