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警獎勵金連協助警局購車也可申請 警局長︰秉公檢討核實
員警獎勵金亂發,連協助市警局購買車輛也可申請,中市議員鄭朝國要求市警局不要亂發。(記者蘇金鳳攝)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警察工作辛苦且危險,中市議員賴朝國今天在市議會指出,警察的工作性質極具危險性,破獲重大案件,應該敘獎也核發破案獎勵金,但是也不能亂發一通,事務性的工作也能領到工作獎勵金,連「協助市警局購買車輛」也能申報獎勵,讓冒著生命危險抓歹徒的員警情何以堪。
警察局長蔡蒼柏一開始一聽回應「哪有這麼好?」,並表示會進行檢討。警察局表示,警察各項勤、業務工作相輔相成,各項業務規則、程序訂定均攸關所屬目標達成與否,故員警在執行其他重要勤務、業務確實善盡職責而著有績效時,可提經警察局績效評估會審議通過後,依規核發獎勵金以資鼓勵(非定期核發),未來將持續秉持公平原則核實審議以激勵同仁。
市議員賴朝國今天在市政總質詢表示,警察工作內容繁重、具有危險性,因此警政署設立獎金鼓勵基層警員,各地警局再依財政狀況發放,台中市警局有29項申報獎金的案類,除了警政署補助的200多萬以外,警察局每年也編列將近2000萬的預算來支應。
賴朝國說,警察的工作性質極具危險性,很認同警察同仁破獲重大案件,除了敘獎以外,更應核發破案獎勵金,但是也不能亂發一通。
賴朝國表示,依據警政署立定、經過行政院核准的「警察機關核發工作獎勵金作業規定」,連酒駕都可以報請獎金外,外事類、刑事類與警務類都可以報請獎金。
另外,根據警察機關核發工作獎勵金警務類第6點規定:辦理警務工作重要勤務、業務,具有特殊優良事蹟或著有績效者。最奇怪的獎勵是「協助市警局購買車輛」也能申報獎勵,讓其他警員看了直呼實在是太離譜了,不知道一般公務員負責採購,是否也可以有獎金。
賴朝國再指出,發放獎金應該是針對工作範圍以外的,員警肯花自己的時間來做公家的事務,而不是像這樣的自肥。
賴朝國強調,工作獎勵金應該是警察破獲重大案件,來核發工作獎勵金,而不是做一些事務性的工作也能領到工作獎勵金,這些巧立名目的來領取工作獎勵金,應該說是制度面的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