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大安分局敗訴終於要還300元了 名檢:請捐給警察同仁

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給大安分局上了寶貴的一課。(資料照)

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給大安分局上了寶貴的一課。(資料照)

2021/09/08 12:36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前特偵組發言人、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去年沿著斑馬線邊緣過馬路,遭到違規左轉的自小客車撞擊倒地,沒想到事後竟收到一張未走行人穿越道的300元罰單。陳宏達興訟抗罰,獲得台北地院採納,撤銷罰單,全案確定,但裁罰的台北市警局大安分局卻遲遲未給付裁判費300元。陳宏達擬聲請強制執行,大安分局得知後,緊急與陳聯繫,陳則請對方把這筆錢捐給警察同仁。

大安分局7日得知陳宏達向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裁判費300元後,緊急和他聯絡,還跑到陳宏達老家,表示要親自把錢拿給他。惟陳宏達不在老家,他在看完簡訊後,請承辦人不要為了300元刻意跑一趟,這筆錢就捐給大安分局,感謝警察同仁的辛勞。

「錢不是重點!」陳宏達表示,法治國精神才是本案的重點,台灣走過威權時期,已非警察國家,任何處分都應該受到法律的約束,法律則需透過司法實務實踐,而本案的類似情節在過去已有先例,法院判沿著斑馬線邊緣而走的行人不應受罰,但大安分局的承辦交警無視先前判決,依舊以自己的想像任意開罰單,非常危險。

陳宏達指出,雖然罰金只有區區的300元,但為了避免日後再有其他人受到不公平的裁處,他決定起身爭取權利,寫了萬言書打行政訴訟,終獲北院法官採認,撤銷罰單。

判決主文除撤銷罰單,並要求敗訴的大安分局負擔300元裁判費,由於這筆錢在陳宏達起訴之初已先行墊付,故大安分局應把錢給付給陳。惟全案已於7月27日確定,大安分局收到確定判決證明書後,卻遲遲未把300元的裁判費給他。

陳宏達認為,大安分局收到判決書後,應詳閱內容,並依判決主文作為,但大安分局卻遲遲未給付300元裁判費,為了彰顯法治國原則,他決定聲請強制執行大安分局的財產。

若大安分局財產被強制執行,恐成為近30年來第一個被強制執行的行政機關,故大安分局7日得知消息後,趕緊和陳宏達聯繫還款事宜。

「上了寶貴的一課!」陳宏達強調,區區300元,相信給大安分局、乃至於全國行政機關上了寶貴的一課,他也希望行政機關未來在面對類似案件時,應遵從司法實務見解,以落實法治國原則,保障人權。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