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山分屍案陳伯謙逃死刑 高父怒:可惡殺人魔只判無期沒天理
高院更一審今判決華山分屍案兇嫌陳伯謙為無期徒刑,被害人高女父親庭後不滿怒斥陳是可惡的殺人魔,且毫無悔意,更一審竟只判無期徒刑,沒有天理,一定會上訴三審。(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震驚全國的「華山分屍案」,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陳伯謙涉性侵、勒斃酒醉的高姓女學員並分屍,今僅以強制性交故意殺人罪判無期徒刑,高女父親痛斥陳是可惡的殺人魔,殺人還分屍做成標本,犯後甚至早一步脫產,沒想過要賠償,更一審竟然只判陳為無期徒刑,不判死刑,「沒有天理」,「我們很不服氣」、「一定上訴三審」。
高女父母今天準時到庭聆判,得知陳伯謙只被判無期徒刑,氣憤之情溢於言表。高父受訪質疑,陳伯謙太可惡了,高等法院竟然判他無期徒刑,難道國家真的想廢死嗎?
對於陳伯謙犯後有無悔意、向家屬道歉過嗎?高父表示,陳伯謙沒有道歉過,從頭到尾一直在逃避,例如3年前還沒有疫情,他卻一直戴口罩不敢以真面目面對大眾,即使到了更一審,陳仍不承認錯誤,竟然還聲請心理司法鑑定,打如意算盤想鑑定他有教化可能性,想逃死,但鑑定認為陳將來暴力犯罪的可能性高。
39歲的陳伯謙是射箭教練,在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2018年5月31日下午,高女到野居草堂飲酒聊天,6月1日凌晨,陳趁高女酒醉將她性侵得逞並勒斃,就地肢解成13塊,分屍成7袋,將屍塊載運至陽明山區棄置後,再返回草堂以明礬、鹽覆蓋左乳,並帶回家,企圖製成標本收藏。
家屬苦尋多日找不到高女報警,警方鎖定高女最後出現在野居草堂,對陳展開調查,陳終於坦承殺害高女並棄屍,引領員警上陽明山找回7大袋屍體,宣告破案。
一審依強制性交故意殺人、毀壞屍體等罪,判陳死刑,高等法院則認定陳符合自首規定,改判無期徒刑,上訴後,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一審;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時,陳仍否認殺人,更一審今判陳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