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500元鬧上法院 便當店員工被懷疑偷錢
便當店邱姓女員工被老闆娘及店長懷疑偷了外送袋內500元,報警送辦,邱女喊冤,法官判無罪。(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便當店邱姓女員工被老闆娘及店長懷疑偷了外送袋內500元,報警送辦,邱女喊冤,強調不會為了貪500元賠掉工作,法官檢視相關證據後,認為無法證明袋內有500元,也難以認定邱女偷竊,判無罪,可上訴。
李姓便當店老闆娘去年5月清點帳目時,發現外送袋內少了500元,石姓店長遂透過店內監視器影像進行過濾,發現邱姓女員工有動過該外送袋,嫌疑最重,但邱女否認偷竊,店家於是報警處理,檢方偵辦後,依竊盜罪將邱女起訴。
屏東地院法官檢視相關證據及證人說詞後,認為沒有相關單據可證明外送袋內短少500元,或有500元的存在,且從監視影像中也看不出邱女從外送袋內拿出錢,指控邱女偷竊的證據過於薄弱,難以形成有罪心證,應予邱女無罪諭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