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破損 南投婦人摔車亡獲國賠552萬
南投陳姓婦人兒子,隔年在母親發生事故路段,拍下路面破損情形。(張先生提供)
〔記者張協昇/南投報導〕南投縣警察局陳姓女工友2018年12月5日騎機車上班途中自摔身亡,陳婦兒子張先生重返現場,自行蒐證查出道路破損係造成母親摔車致死主因,並提國賠訴訟,台中高分院近日已判決縣府賠552萬元,可上訴。
陳婦兒子昨出示南投監理所的公文表示,縣府當初曾發函南投監理所,查詢其母親發生事故當天有無違規,監理所回函沒有違規,但縣府答辯時卻仍指他母親係超車不慎自摔致死,令人無法接受,如今司法總算還給她母親一個公道,希望他母親是南投縣路不平最後一位受害者。
南投縣警局陳姓女工友2018年12月5日騎機車上班,行經南投市千秋路發現車禍身亡,隔年其兒子重返事故現場發現,道路破損有高低落差,母親才會重心不穩自摔撞交通誌桿死亡,他認為道路管轄單位南投縣府有嚴重疏失,請求國家賠償,縣府拒賠,再提出國賠民事訴訟,南投地院一審判道路主管機關南投縣府賠640多萬元,經縣府上訴,台中高分院近日判決縣府賠552萬元。
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經調該路段的監視錄影檔案勘驗和現場員警繪製交通事故圖及補繪圖等資料,發現自第一道刮地痕往西水平延伸5.7公尺處至7.8公尺處,有路面破損情形,破損範圍長度約190公分,寬度最寬處有15公分,並導致路面形成2公分的高低落差。縣府是該路段養護權責機關,未妥為維護修繕道路,危害公眾道路交通安全,依國賠法第3條規定,應負賠償責任。
陳婦兒子張先生指出,縣府當初曾發函南投監理所,查詢其母親是否持有駕照,以及2018年12月5日事故當天是否有違規,監理所也於2020年6月8日回函,指其母親持有效普通重型機車駕照,且事故當天無違規紀錄,但縣府答辯時卻睜眼說瞎話,指他母親係違規超速、超車不慎自摔致死,為開脫責任,竟做此不實指控!
張先生強調,他們不是為了賠償費,只求一個公道,盼縣府未來能重視道路工程品質,在路面出現破損時就應儘速修補,希望他母親是南投縣路不平最後一位受害者。
南投縣政府說,當初縣府簽辯時認為陳婦係超車不慎自摔,非公有設置有缺失而導致事故,惟縣府尊重法官判決,目前尚未接獲判決書,接獲判決書後將傾向不再上訴。
陳姓婦人發生車禍路段,路面有長約190公分,最寬處15公分破損情形,並形成約2公分高低落差。(張先生提供)
張先生出示南投監理所公文,顯示其母親發生車禍當天未有違規紀錄。(張先生提供)
南投陳姓婦人摔車國賠案事故路段目前已重鋪柏油,路面平整。(記者張協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