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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門見女友與人同床共枕 醋男砍殺情敵成重傷

陳嫌攜帶凶刀破壞門窗,赫然發現阿林與張女同床共眠,頓時醋勁大發,並與阿林扭打時,涉嫌持刀將他砍成重傷。示意圖,非案發現場。(資料照)

陳嫌攜帶凶刀破壞門窗,赫然發現阿林與張女同床共眠,頓時醋勁大發,並與阿林扭打時,涉嫌持刀將他砍成重傷。示意圖,非案發現場。(資料照)

2021/08/25 07:37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陳男驚見女友與他人同床共枕,涉嫌持刀砍殺情敵成重傷,被高雄高分院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經最高法院判決駁回定讞,檢方將通知他到案執行。

判決書指出,陳嫌與張女有感情糾紛,自認是她的男友,後來獲悉張女移情別戀,與被害人阿林(化名)交往並同居,因而萌生怨恨。

2020年7月18日凌晨4點30分,陳嫌隨身攜帶凶刀,騎機車到高雄市旗津區阿林住處破壞門窗,進入後赫然發現他與張女同床共眠,頓時醋勁大發,並與聽聞聲響起身查看的阿林扭打時,涉嫌持刀將他砍成重傷。

此時,張女奪門而出,呼叫鄰居報警,員警抵達現場制止,阿林始倖免於難,但陳男卻在旁叫囂要讓他死。後來,警方將陳嫌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他竟揚言日後還要去阿林家放火。

鼓山分局依殺人罪嫌,將陳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起訴後,被高雄地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他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法官開審酌陳男毫無反省之心,並有竊盜被判刑前科,維持有期徒刑6年。

最高法院日前駁回陳嫌上訴確定,全案卷宗將移送地檢署後,通知他入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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