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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頭請領助理費 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緩起訴

李婉鈺被依偽造文書罪予以緩起訴。(資料照)

李婉鈺被依偽造文書罪予以緩起訴。(資料照)

2021/08/24 16:36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前民進黨籍及無黨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在與簡姓助理協助下,涉嫌以李婉鈺妹妹、表弟、前任助理或現任助理親友為人頭,向新北市議會請領助理補助;新北地檢署調查,這些款項未流入李婉鈺口袋,而是用於支付助理薪水,考量9名被告認罪、有悔意、態度良好,依偽造文書罪予以緩起訴,並支付1萬至15萬元給國庫。

檢方調查,李婉鈺犯罪時間從2010年起至2018年間,主要的犯罪態樣共分為兩種,第一種是,李婉鈺在簡姓議員辦公室行政人員協助下,明知李婉鈺妹妹、表弟、前任助理或現任助理親友,並未擔任助理,仍以他們為人頭,向新北市議會請領助理補助款,用以支付助理薪資。

檢方調查,第二種態樣是,李婉鈺與簡女明知一名許姓助理每月實際薪水僅3萬2000元,卻在製作新北市議會議員自聘公費助理遴聘異動清冊時,把許某的薪水謊報成6萬2000元,款項仍用於支付助理費。

檢方認為,李婉鈺及等人所為觸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考量被告犯後認罪、有悔意、態度良好,經此司法偵查程序,應有所警惕,予以緩起訴,期間1年,李婉鈺須支付國庫15萬元,其他8名被告則分別支付1萬至5萬元不等金額。

李婉鈺另被控涉嫌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但檢方比對帳冊等資料、詢問證人後判定,李婉鈺並未把款項用於繳納房貸、信用卡費、律師費及罰金罰鍰等私人用途,而是用於支付其他助理薪資,此部份罪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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