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跳水溺斃 長青谷露營區業者沒設警告標示與救生設施被起訴
消防人員指出該處水深約4公尺,應是撞到石頭釀禍。(資料照,記者徐聖倫翻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新北市新店區長青谷露營區去年發生遊客跳水溺斃意外,20多歲吳姓男子戲水時,從短瀑上跳水溺斃;台北地檢署調查,事發地點有業者收門票,卻沒設立警告標示及救生器材,今依過失致死罪將長青谷負責游姓姊妹起訴。
去年7月19日下午1點多,吳男與20多名同伴到長青谷露營區烤肉戲水,吳男站在約2公尺高的短瀑上跳水後,同伴見他久未起身,緊急通報警消搶救,仍無法挽回吳男的性命。
長青谷負責人游姓姊妹否認涉及過失,供稱僅提供場地讓遊客露營,一旁的新店溪支流礦窟溪水域則是國家的,並非她們管;另外,入口處跟溪邊有警告標語跟救生設備。
檢方勘查事發現場發現,除非是從溪水上游順流而下,否則吳男跳水出事的水域,只能從售票的長青谷露營區進入才能抵達,因此認定游姓姊妹售票營業,卻沒有提供緊急救生防護,也沒設置警告標示,認定涉有過失。
長青谷露營區旁的礦窟溪屬於新店溪支流,平均水深約4公尺,該處並未列在危險水域內,事發當天一群年輕人到溪邊烤肉戲水,眾人輪流跳水,不料肇生憾事。(8/27 11:03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