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戴口罩又拒繳罰鍰 執行署台北分署1個月內搞定
朱姓民眾未依規定佩戴口罩便進入捷運西門站,經勸導又不聽,挨罰後又拒繳,遭台北分署核發命令准許移送機關自銀行帳戶收取金額。(台北分署提供)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2位民眾未依規定配戴口罩分別挨罰3000元卻拒繳,被移送執行。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為展現強力執法決心,分別足額扣押2人銀行存款後,今日核發執行命令,准許移送機關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交通局收取金額,成功為國庫追繳罰鍰。
台北分署指出,朱姓民眾去年12月間未佩口罩便進入捷運西門站,雖經站務人員勸導仍拒絕佩戴,遭裁罰3000元;至於高姓民眾則於今年6月疫情三級警戒期間,在捷運景美站內未依規定配戴口罩,同樣挨罰3000元。
由於2位民眾均逾期未繳罰鍰,分別遭機關移送執行。台北分署受理後立即調查2人名下財產狀況後核發扣押命令,並經銀行回覆完成凍結帳戶。
然而,2位民眾仍未向台北分署陳報清償方案,分署便於今日核發執行命令,命銀行將扣押金額解付移送機關入庫。
台北分署強調,2案均不到1個月時間皆已完成扣收存款持行程序,充分展現分署執行遏止民眾違反防疫規定政策的決心與努力。
高姓民眾於疫情三級警戒期間,在捷運景美站內未依規定配戴口罩,挨罰後又拒繳,遭台北分署核發命令准許移送機關自銀行帳戶收取金額。(台北分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