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選舉涉賄選 平溪農會前總幹事等4人被起訴
新北市平溪區農會吳姓理事候選人與尋求連任的前陳姓總幹事合作,找來梁姓與蔡姓農民,向2名新當選的農會會員代表各行賄60萬元。基隆地檢署近日將陳等4人依違反農會法行賄罪嫌起訴。(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全國各基層農會今年3月間改選。新北市平溪區農會吳姓理事候選人有意角逐理事長,與尋求連任的前陳姓總幹事合作,找來梁姓與蔡姓農民,向2名新當選的農會會員代表各行賄60萬元。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將陳等4人依違反農會法行賄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今年2月間,新北市平溪區農會選出第七屆農會會員代表;由於當選會員代表屬於哪個派系與派系間的當選人數,牽動理事長、總幹事寶座爭奪戰。
吳姓理事候選人為角逐理事長大位,與尋求連任的陳姓前總幹事,擔心已掌握的農會會員代表人選,無法選出足夠的理事席次,推選吳當選理事長,連帶使得吳無法以理事長的身分提名陳擔任農會總幹事。
吳、陳遂找來梁姓、蔡姓農民,商議向剛當選的農會代表行賄。梁當場表示若收到台幣50萬元酬勞,願代為出面行賄農會代表60萬元。
陳獲知後,當場允諾由他出錢,請梁、蔡出馬,代為行賄農會代表。梁遂前往王姓農會會員代表住處,拿出吳派系的4名理事名單,與一包內有40萬元的紙袋,向王行賄指出,依該名單投票可以拿40萬元,但當場遭王拒絕。
梁不死心,二度去找王,並提高行賄價碼至60萬元,再度被王拒絕。
梁見無法說服王後,與蔡連袂至另名潘姓農會代表住處,表示若答應投票給吳派系的4名理事候選人,就可以獲得60萬元,同樣遭到潘拒絕。不過,潘雖當面拒絕,卻向梁稱「一定給你面子」,梁隨即回覆:「我先替你保管這60萬元」
3月3日理事名單出爐後,梁從理事當選名單研判,潘應該有投票給吳的派系2票,拿30萬到潘住處交付,仍遭到潘回絕:「我不收錢!」。
梁行賄不成,自認自己有幫到忙,收下30萬元後,拿其中20萬元買一台中古車,另收下陳給的50萬元現金報酬,蔡也獲得陳交付的12萬元現金報酬。
案經檢察官吳美文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調查後,吳、陳未能如願當選;檢方認定,吳、陳、梁、蔡等4人依涉犯農會法之行賄罪嫌起訴;其中梁、蔡的犯罪所得均遭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