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中時大樓潑漆揚言放火 謝和弦緩刑被撤銷
謝和弦。(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謝和弦因不滿中時集團報導,兩度跑到中時大樓外噴漆辱罵,隨後並在臉書揚言「放火」,被判刑2個月及拘役20日,緩刑2年,並提供公益義務勞務40小時;新北地檢署負責執行謝和弦緩刑條件,但他沒按時報到,並以身心健康因素礙難完成保護管束等緩刑條件為由,聲請撤銷緩刑,新北地院法官裁定撤銷緩刑宣告。
前年12月14日凌晨5時多,謝和弦到台北市萬華區中國時報大樓噴漆「幹」髒話,被警方帶回偵詢,謝做完筆錄後,同日上午11時又返回中時大樓外,朝中時的招牌噴漆,隨後又在臉書發文「哈囉,這次噴漆,下次就放火囉」。
台北地院法官考量謝和弦坦承犯行,偵審時未迴避或掩飾罪責,沒有前科、素行良好,且他應訊時神智清醒、條理分明,顯見犯案時是因身心疾病發作而犯案,依公然侮辱及恐嚇公眾罪輕判拘役20天與2月徒刑、緩刑2年,並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
新北地檢署通知謝和弦應於應於去年11月、12月及今年1月、2月、3月報到執行保護管束,且於通知時載明,如有違誤,將依法聲請撤銷緩刑宣告,但謝和弦均未按指定時間至觀護人室報到。
謝和弦在今年3月8日主動具狀表示,他因身心健康因素,長期服藥,每日昏沉嗜睡,無法喚醒,致常延誤或更改保護管束報到時間,心理深感壓力、恐懼,恐影響他心理疾病的治療及增加觀護人困擾。
謝和弦還在書狀中表示,現在他逐漸恢復演藝工作及自我訓練能力,經濟許可,經醫師及專家建議聲請易科罰金,可解除降低每次保護管束報到的時間心理壓力,有助病情恢復。
檢方認為他的行為已違反保安處分執行法,情節重大,足認原宣告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必要,遂聲請撤銷緩刑。
法官也認為,謝和弦有能力履行緩刑宣告所命負擔,卻表達無履行意願,未服從檢察官及執行保護管束者命令,也未每月至少向執行保護管束者報告1次,經多次告誡均未改善,違反保安處分執行法情節重大,難以期待他日後能恪遵法令,足認原宣告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裁定撤銷緩刑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