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民廟撤潘金和公號總爐主身分、代表人停權 潘鵬仁:訴諸司法
義民廟15大庄及施主代表人會議、財團法人台灣省新竹縣褒忠亭、財團法人褒忠亭義民中學財團召開聯合記者會,宣布已議決撤換新埔聯庄輪值總爐主潘金和公號的身分,並停止公號代表人潘鵬仁在2法人的職權。 (記者廖雪茹攝)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義民廟15大庄及施主代表人會議、財團法人台灣省新竹縣褒忠亭、財團法人褒忠亭義民中學財團今天召開聯合記者會,聲明已議決撤換新埔聯庄輪值總爐主潘金和公號的身分,並停止公號代表人潘鵬仁在2法人的職權。財團法人褒忠義民中學學校董事長潘鵬仁則回應,他並無違反相關章程的規定,而章程也並無停權及除名的規定,為維護總爐主潘金和公號的權益,他將提出相關司法程序。
記者會由褒忠亭董事長林光華、義民中學財團董事長黃茂實等多名董監事及代表人出席。會中聲明,15大庄代表及施主代表乃義民廟上述3法人的權利來源,15大庄及施主代表人的產生都有詳細規定,但新埔聯庄總爐主潘金和公號代表人潘鵬仁不尊重義民精神,不遵守傳統規約,否定親自所簽認的會議紀錄,拒絕承認他所修訂的董事會組織章程。
因此,義民廟在7月13日召集上述3法人聯席會議,做最嚴厲的處置,包括撤換其新埔聯庄輪值總爐主潘金和公號的身分,新埔聯庄總爐主由蔡興隆公號代表人蔡元彰接替,並停止潘鵬仁於義民廟及義民中學財團2法人的職權等。
對此,潘鵬仁說,根據會議通知,三級警戒未調降時不開會。而根據上述3大法人的選舉規約和捐助章程,他並無違反章程的規定,章程中也並無停權、除名的規定以及相關處理方式,如決議二中的第5項說明(未來擬訂修相關處理方式)。此外,他反問新竹縣政府是否同意核備該會議紀錄案的決議?為維護總爐主潘金和公號的權益,他將提出相關司法程序。
縣府民政處長邱靖雅說,中央宣布7月12日之後微解封,僅限制宗教活動,加上義民廟有提出防疫計畫,因此未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廟方須將會議紀錄送縣府備查,但目前尚未收到。至於法人之間的內部爭議,縣府曾積極協調但無結果,仍須由廟方循民事程序處理。
褒忠亭董事長林光華代表說明聯合聲明,3法人已議決撤換新埔聯庄輪值總爐主潘金和公號的身分,並停止公號代表人潘鵬仁在2法人的職權。(記者廖雪茹攝)
義民中學財團董事長黃茂實說明3法人的聯合聲明。(記者廖雪茹攝)
義民中學為財團法人褒忠亭義民中學財團集資創建。(記者廖雪茹攝)
新埔褒忠亭義民廟。(記者廖雪茹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