謠言終結站》網傳假郵差騙簽本票 警政署:非近期事件
近日網路流傳消息宣稱,有「假郵差」將本票藏於包裹簽單中,騙取民眾簽收貨物時一同簽署本票。對此,警政署和中華郵政均表示,近期並未收到此類犯罪手法的申訴案件。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現今詐騙手法層出不窮,近日網路流傳消息宣稱,有「假郵差」將本票藏於包裹簽單中,騙取民眾簽收貨物時一同簽署本票。對此,警政署和中華郵政均表示,近期並未收到相關犯罪手法的申訴案件。
查核中心26日發布的「事實查核報告」指出,社群平台和通訊軟體近期流傳1則訊息,內容寫道,有詐騙集團假冒郵差拿著暗藏本票的包裹簽單要求民眾簽名,以及假冒宅配業者向民眾索取個資等詐騙新手法,且已有民眾受騙。
針對網路傳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表示,近期沒有受理過類似手法的案件;中華郵政郵務處副處長曾清潭也表示,中華郵政近期沒有收到過類似手法的申訴。
另外,查核平台以關鍵字檢索發現,類似案件曾發生於1999年、2016年,過往案件雖與傳言所提的「詐騙集團假郵差」情節不同,但此詐騙手法確實曾為犯罪手法。
《法律白話文運動》站長兼律師楊貴智和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兼律師周宇修也說明,若有本票被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可於收到本票裁定後20日內向法院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周宇修也呼籲,民眾若擔心遇到此狀況,應在簽名時多注意,確認簽下掛號信的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