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手對「流星錘」!台中監獄舍房全武行 受刑人互尬掛彩
台中監獄兩名同舍房受刑人長期互看不順眼,今年一月一陣全武行後雙雙掛彩,台中地院分依傷害罪判5月徒刑、50日拘役,可易科罰金。圖為台中監獄外觀。(資料照)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兩名關押在台中監獄同舍房的獄友長期互看不順眼起摩擦,今年一月間,其中一人就地取材,將電池以衣服包裹後做成簡易「流星錘」,朝對方頭部猛敲,另人也不甘示弱抱住對方徒手反擊,結果一陣全武行後雙雙掛彩,所幸均無生命危險,但兩人也為此付出代價,分依傷害罪判5月徒刑、50日拘役,可易科。
判決指出,因案分別入監服刑的陳姓、張姓男子,都分配在台中監獄同間舍房內,但兩人同住一舍卻相處不睦,常因細故就爭執,久之更是摩擦不斷,長期互看不順眼,尤其是陳為了報復,更是以內衣包裹數顆電池後,製成類似「流星錘」的簡易武器,伺機教訓張洩憤。
今年1月25日清晨6時許,陳見有機可乘,趁張某不注意時,持「流星錘」朝張的頭臉部連續揮擊2次,張被攻擊後也不甘示弱,起身反抗,過程中又被陳持武器攻擊頭部3次,造成頭臉部瘀傷、撕裂傷等傷勢,張不甘挨打,抱住陳後展開反擊,不斷徒手毆打陳的頭部、胸部與上半身,造成陳頭部多處擦傷、胸部挫傷、肋骨骨折等傷勢。
2人全武行隨即驚動戒護人員到場排除,並將二人送醫,雖都無生命危險,但均被依傷害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2人都承認涉案,台中地院審結,依傷害罪分判陳、張二人5月徒刑、拘役50天,都得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