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為了來台看未來婆婆 中國媳婦偽造文書判關2個月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王女觸犯偽造印文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王女觸犯偽造印文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記者吳昇儒攝)

2021/07/25 09:12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中國一名王姓女子2016年9月中旬為了到我國探視林姓男友(現已為夫妻)的母親,透過中國某旅行社偽造身分,佯裝成工程公司行政經理,並持偽造文件申請觀光活動入境許可,成功蒙混過關。專勤人員事後調查發現後,將王女函送法辦。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王女觸犯偽造印文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專勤隊員調查,王女為了來台灣探視男友母親(現為婆婆),找上中國中青旅行社人員,偽造其身分為「南京深圳裝飾安裝工程有限公司」行政經理,年收入高達人民幣15萬元(約折合台幣65萬元),並偽造作為證明有固定正當職業、收入證明特種文書,並將其轉換為屬準文書的影像檔,傳給我國旅行社辦理來台事宜。

經內政部移民署承辦人員為實質審核後,核發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王女則於2016年9月16日成功入境台灣。專勤隊員事後發現異狀,將王女函送法辦。

法官審理時,王女坦承犯行,且表示當時是為了到台灣探視未來婆婆,才會請中國的旅行社代辦來台相關事宜。

法官認為,王女惡性尚非重大,在我國無任何犯罪前科紀錄,素行良好,考量其犯罪目的、手段後,依觸犯偽造文書等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王女犯後有悔改之意,且經警詢、偵訊及開庭後,應知警惕,無再犯之虞,予以緩刑兩年,用啟自新。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