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鎮第一市場爭議纏訟 公所聲請強制執行
平鎮第一公有零售市場爭議多年,平鎮公所向市府申請動用第二預備金支付「房屋遷讓擔保金」執行假執行程序。(記者許倬勛攝)
〔記者許倬勛/桃園報導〕桃園市平鎮區第一公有零售市場的承包營運廠商翔源開發有限公司,涉未付營運權利金、違法占用,與公所纏訟2年多,法院一審判決公所勝訴,公所向市府申請動用第二預備金816萬餘元,支應「房屋遷讓擔保金」假執行程序,案送市議會臨時會備查,市場未來收回後,將由市府經濟發展局重新招商。
平鎮第一市場建於2004年,為地上4層、地下1層建物,翔源公司於2017年11月得標取得營運權,隔年2月點交,招商進駐,目前有3攤商、1間多媒體公司、1間小吃店及停車場業者營業中。
依照契約內容,翔源每季要繳交200萬元權利金給公所,但廠商疑因招商不順,點交後就付不出權利金,公所數度催告仍未改善,2018年5月解約提 民事訴訟,要求翔源遷讓,支付損害賠償金2000萬元。
平鎮公所農經課長王耀寬說,去年10月一審判決公所勝訴,公所上個月向市府申請動用二備金816萬餘元,已繳交法院作為房屋遷讓擔保金,預計9月30日申請假執行、要求廠商撤離,動用二備金案已送議會備查;損害賠償部分,法官審酌相關證據,認為公所索賠是在解約後而駁回,公所將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