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被控摔嬰釀發展遲緩 獲輕判4月
商姓保母被控涉摔男嬰,導致男嬰送醫開刀,並有發展遲緩的狀況。(家屬提供)
首次上稿16:54
更新時間17:44(新增判決理由)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年逾50的保母商佩瑜,受託照顧6個月大的男嬰卻摔至床墊,害男嬰因頭部多次遭撞擊造成腦出血與癲癇症狀,並有發展遲緩的狀況,商女被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士林地院審結,今判商女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法官認為,商女並無男嬰母親指控的「故意動手毆打男嬰成傷」行為;不過,商女身為領有合格保母技術士證書的保母,對於全然仰仗她照顧的男嬰,卻未隨時注意支撐男嬰的頭、頸部,導致男嬰受傷,但考量沒有證據證明商女出於故意為之,或有殘忍、暴力等重大過失手段,以及與男嬰父母為未達成和解等情,依法判刑。
商女自前年5月1日起,以每月1.8萬元價格受一對夫妻之託,自每日上午7時30分至晚間6時30分,在自家照顧男嬰。但商女被控多次在家涉摔男嬰至床墊,前年5月21日傍晚,男嬰在商女家中突然翻白眼並失去意識,經送醫由醫師從男嬰腦中取出40毫升血塊,並有發展遲緩狀況須定期回診;男嬰父母提告後,商女被訴。
商女在士院審理期間否認涉嫌摔、丟男嬰或劇烈搖晃,她強調「我的柔軟度可以彎下去」,所以將男嬰放到床墊前,會將整個身體彎下去並把手貼地;她也說,男嬰母親在醫院偷錄音還辱罵她,還逼她下跪,害她精神崩潰需就醫。
商女的律師說,商女具有16年保母經驗,絕對不會在未固定男嬰頭部、身體,又距離床墊有相當距離情況下,放下男嬰;另商女照顧男嬰時數共264小時,比起男嬰家人照顧時間少了2倍,傷勢如何認定由商女造成?因此聲請調查男嬰病例與所有就醫紀錄。
男嬰母親庭後表示,商女於案發當天曾在醫院道歉,且手中握有錄音檔與LINE訊息,可證明商女承認每天摔兒子1至2次,出庭卻否認;男嬰父親也說,商女在法庭內只是在背律師教她的辯詞,不符合保母職業倫理道德,「案件結束後一定要撤銷商女保母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