餵毒虐死女友4歲女兒判無期 狠男「照顧父母」為由聲請具保停押被駁
凌虐女友的4歲女兒並餵毒致其窒息死亡的陳威嘉,被南投地院判處無期徒刑後,還聲請具保停押,理由是家裡有父母要扶養,想回家照顧父母並安排好家人生活。(記者陳鳳麗翻攝)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凌虐女友的4歲女兒並餵毒致其窒息死亡,再找女童生母等人共同埋屍案的主嫌陳威嘉,南投地院才判處無期徒刑,他即以需要扶養父母,想回家照顧父母、安排家人生活為由,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南投地院認為,證人曾說陳不想坐牢、想出國,況且他被判無期徒刑逃亡可能性很大,因此駁回聲請。
陳威嘉去年7月受彭姓女友託付照顧4歲女兒,不料竟餵食女童毒品導致其窒息死亡,而女童死亡前多次由他照顧,他卻極盡凌虐之能事,包括以不明鈍器毆打甲童頭部,致女童顱骨骨折、硬腦膜下出血、氣顱…,傷勢極重,他卻謊稱倒車不慎撞到女童。
另外也曾以膠帶將針纏黏在竹筷前端,再戳刺甲童大腿;以木板毆打女童成傷,並拿膠帶纏繞女童頭部及眼睛數圈,讓女童驚嚇大哭。此外還有拿鐵尺及鞋拔等物打女童手腳屁股等部位,還罰小女孩做「趴拱橋」動作。
南投地院法官月初將陳男以妨害幼童發育罪名,判處有期徒刑4年;以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名,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此外以共同犯遺棄屍體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陳男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理由是被羈押10個多月,不能扶養父母,希望能回家照顧父母,安排家人生活,不過法官認為,他的理由雖值得同情,但是他被捕前就曾跟證人透露想出國、不想被關,且從犯的是重罪的,被判無期徒刑,停止羈押後逃亡可能性極大,因此駁回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