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無路逃開2槍自轟腦墜樓 送醫撿回一命仍被起訴
新北警方荷槍衝上樓逮人,事後將吳男送醫。(資料照,記者吳仁捷翻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去年6月,吳姓通緝犯因行跡可疑遇警盤查,他隨後逃往新北市三重區力行路上某公寓頂樓,並持槍向水塔方向擊發一槍,見員警仍未退去,竟持槍朝自己腦部連開2槍自戕後,墜落至2樓窗台遮雨棚上,經送醫醫治後,撿回一命;新北地檢署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刑法妨害公務等罪將他起訴。
檢警調查,去年6月13日下午6時許,員警巡邏至力行路二段,發覺吳男及其友人行跡可疑,上前盤查。
檢方調查,吳男因通緝中且持有違禁物,隨即狂奔跑上某公寓頂樓,並持槍朝向水塔方向擊發一槍,見員警仍未退去,竟持槍朝自己腦部連開2槍自戕後,墜落至2樓窗台遮雨棚上,經送醫醫治後,撿回一命。
檢方認為,吳男所持非制式手槍,經鑑定不具殺傷力,因此依未經許可持有具殺傷力的子彈罪嫌、妨害公務罪嫌起訴,另外由於吳男還持有5包安非他命,遂再依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起訴;他在檢方偵辦時認罪。
此外,吳男被控對員警開槍,涉犯殺人未遂罪嫌,但檢方認為,吳男是朝水塔方向射擊,不是朝員警方向射擊,況他射擊該發子彈後,隨即開槍自戕,可見他無殺人之意。